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2-00865 分类: 工业、交通、函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10-11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费年限的复函
文号: 粤办函〔2012〕655号 发布日期: 2012-10-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费年限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2-10-25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2〕65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道主干线广州

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费年限的复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

  穗府报〔2009〕151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费期为24年(自该项目通车收费之日起计算)。

 

 

 

 

                              省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