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2〕307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深圳港盐田港区三期 扩建工程6个码头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府〔2012〕45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规定,经省口岸办组织有关口岸查验单位验收,同意深圳港盐田港区三期扩建工程10、11、12、13、14、15号6个码头泊位作为深圳港口岸盐田港区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