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2〕622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 珠海市南屏和那洲收费站的复函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府〔2012〕27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撤销南屏、那洲两个收费站,请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省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
索引号: | 006939748/2012-00735 | 分类: | 工业、交通、函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2-09-20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珠海市南屏和那洲收费站的复函 | ||
文号: | 粤办函〔2012〕622号 | 发布日期: | 2012-09-27 |
主题词: |
粤办函〔2012〕622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 珠海市南屏和那洲收费站的复函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府〔2012〕27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撤销南屏、那洲两个收费站,请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省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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