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2〕424号 |
关于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 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2〕99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请广州市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工作积极予以配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6.29”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冯寿宗(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如桂(广州市常务副市长) 陈 营(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成 员:马立陵(省公安厅交管局调研员) 刘 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梁 军(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火灾调查处处长) 何 铿(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陈述晓(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杨鹏飞(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安全处处长) 官元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 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 李 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 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主任科员) 贺 磊(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主任科员) 谢骏原(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主任科员) 孙兰军(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副主任科员) 曹智勇(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 刘兴文(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调研员) 梁醒虾(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调查组其他人员从广州市有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由调查组商广州市人民政府确定。调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 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请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与湖南省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确定湖南省方面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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