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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1〕516号 |
关于成立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华华(省长) 副组长:朱小丹(常务副省长) 宋 海(副省长) 成 员: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方 锐(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阎静萍(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莫 震(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陈国兴(省委台办主任) 周晓梅(省编办副巡视员) 徐建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邹 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罗伟其(省教育厅厅长) 魏中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钟小平(省科技厅副厅长) 罗 娟(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 洪(省民政厅厅长) 曾志权(省财政厅厅长) 郑朝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俊波(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房庆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程 萍(省农业厅副厅长) 傅 朗(省外办主任) 杨荣华(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钟 明(省物价局副局长) 陈春生(省法制办副主任) 卢兴洲(省港澳办副主任) 陈 勇(省科学院院长) 梁桂全(省社科院院长) 汪一洋(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 东(团省委书记) 李永恒(省国税局局长) 梁 明(省科协党组书记) 广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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