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0-0009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0-04-19
名称: 印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00〕62号 发布日期: 2000-04-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印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0-04-19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00]62号

━━━━━━━━━━━━━━━━━━━

 

印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 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十九日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监狱管理局(副厅级)。监狱 管理局是司法厅管理的主管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贯彻执行国家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 法规,向主管部门提出监狱设置、撤销、迁移方案的建议,编制监狱工作的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工作,统一调配和组织全省罪犯的收押、调遣、 释放、行政考核奖惩,负责组织指导罪犯减刑、假释、审批暂予监外执行的刑罚 执行工作,检查指导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措施和 反暴乱劫狱工作。   (三)指导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制订监狱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对罪犯 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规划,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囚粮和改造经费的到位, 管理各监狱医院,指导监狱防疫站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   (五)指导、规划、检查、管理本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犯人监舍、生产厂房 和干警职工宿舍的规划建设,指导、规划、帮助监狱产业结构的调整、新项目开 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劳动安全等工作,指导监狱组织犯人的生产 劳动,按规定办理本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准手续。   (六)管理监狱业务费、事业费、监狱专项经费,审批直属单位年度预算、 决算;管理、监督、审计、检查各单位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   (七)负责制订监狱场所监管技术装备、通讯设备、警戒设施和犯人被装计 划及供应发放工作。   (八)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协助地方主 管部门管理市属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 的人事管理、公务员队伍、工人队伍的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监狱系 统机构编制。   (九)协助主管部门抓好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 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干警和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党团组织建设、立功奖励、岗 位培训、宣传报道、执法督查、素质教育、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行政监察、党 风党纪检查、反腐保廉教育等工作。   (十)协调武警部队、检察院、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保障监狱场所的安全 和依法执行刑罚,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保证监所的物资生活供应。   (十一)主管市管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指导市管监狱其他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监狱管理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关系;起草综合性材料, 负责局文秘、调研、保密、档案、文电处理、信访、接待、保卫和局机关行政、 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狱政管理处   负责组织和指导监狱、少管所的罪犯收押、调遣、犯人日常管理、刑满释放 以及狱内侦查、狱内案件办理、监管安全、追捕逃犯、监管警戒设施的规划、狱 内管理和狱内侦查基础台帐及统计报表等狱政管理工作;管理刑满释放留场就业 人员;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指导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   (三)刑罚执行处   负责监狱刑罚执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落实;掌握、指导监狱刑罚执 行的工作情况;负责管理罪犯的加刑、减刑、假释、审核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 的减刑,审批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处理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案件; 执行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刑罚执行的工作任务。   (四)教育改造处   负责监狱、少管所在押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制定及实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计 划及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劳动及辅助教育;指导罪犯 的分类教育、心理矫治及电化教育;组织罪犯教材编写;负责部署罪犯年终评审, 呈办评审改造积极分子工作;负责做好对罪犯的社会帮教和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 改造质量考察。   (五)生活卫生装备处   检查指导监、所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制定罪犯生活卫生标准,指导罪犯的 疾病预防、治疗和劳动保护,指导监、所卫生防疫和医院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 监管技术装备、警用交通工具、计算机网络等总体规划、干警被服和犯人囚服等 供应管理工作。   (六)生产管理处   负责本系统工农业生产经营、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生产性 项目审查,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本系统抗灾救灾的指导、协调和环境保护工 作;指导、监督狱内安全生产;制定生产资料和能源的申请计划及定额核定工作; 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合作,组织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产品开 发工作。   (七)规划财务处   编制汇总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统计财务信 息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检查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及使 用;负责本系统监狱的布局和规划,基本建设的投资计划、资金的筹措、工程设 计、质量、监督、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 经济的统计工作。   (八)人事处   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负责权限内的公务员录用、考 核、任免、调配、职务晋升等和有关制度的实施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实施直属单 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调配工作;协管市属监狱领导班子;负责警衔、职称评 定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和公务员出国出境审核工作;负责干警岗 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及知识更新教育;管理和指导司法警察学校和监狱子弟学校。   (九)劳动工资保障处   负责本系统的工资福利、工资基金、社会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抚恤 金、特别抚恤金等福利及有关社会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人招收、调配、 编制定员、培训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劳动保护、出国出境、劳务输出、劳动工资 统计及报表、企业工人管理等工作。   (十)监察审计室(与纪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监察、党的纪律检查、党风建设、党纪教育工作; 负责、指导机关和本系统的内审工作;监督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规、 政策、制度等工作;负责指导监、所(校、院)等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 负责指导本系统的党建、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权限内局机关的党 务和驻穗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监狱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58名,事业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 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3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