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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1999-00060 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9-08-04
名称: 印发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1999〕72号 发布日期: 199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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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08-04  浏览次数:-
粤府办[1999]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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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
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

广东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
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的决定》、《广东省发展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珠江三角 洲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规划纲要》,结合广东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与现状

  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是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全国3个产业带之一。其范 围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惠州市区 以及惠阳、惠东、博罗,肇庆市的端州区、鼎湖区以及四会、高要,总面积41 596平方公里,总人口2451万人(1997年末),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 积的23.4%和全省总人口的34.9%。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5359 亿元,占全省的73 .2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38亿元,占全省高新技 术产品产值的93%。全省10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1家在汕头外,其它 全部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内。因此,珠江三角洲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对促 进广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举足轻重。   高新技术产业已初具规模。自1988年国家实施火炬计划以来,科技部和 省委、省政府都把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实施火炬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 1988-1998年,全省共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881项,其中 80%以上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九五”期间,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平 均年产值仍以33%的速度增长。1997年该地区拥有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企业 959家,产值1038亿元,年出口值424亿元,年利税138亿元;高新 技术企业604家,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43 .7万元/人·年。    经济支撑能力较强。1990年到1997年,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 增2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2 .18万元。199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 总产值达8128 .6亿元,对外贸易出口总值550 .5亿元,电站装机容量 1912 .7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68%;公路通车里程达26216 公里;港口泊位2202个;城乡电话交换机容量达1264万门。   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发育较快。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大力发展消费品市场的同 时,培育包括生产资料、资金、劳务、技术、信息、人才、证券、产权和拍卖市 场在内的市场体系,逐步探索建立既符合科技自身规律又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 的新机制。     智力资源相对丰富。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及科技人员80%左右集中在这一地区。1997年该地 区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达10 .3万人, 占全省从事科技工作专业人员总数的 76%;高等院校60所, 教职工2 .9万人; 工程中心70个, 占全省 86 .4%。1998年专利申请量达10534件,授权量9351件,分别 占全省的78%和87 .3%。     产业配套环境逐渐形成。珠三角地区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生 产企业的密集带,一家“龙头”企业的腾飞带动数家相关企业的发展,一个产业 的崛起促进一个地区产业配套环境形成的态势已初步实现。   但是,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建设与发展 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产业规模和企业规模不大,高新区尚未办出产业特色。1997年珠江三角 洲地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只占当年该地区工业总产值的16%,出口额只占该地 区工业制成品额的9%,全省大型工业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的只有5家,高新 技术企业1998年平均年产值仅有1 .45亿元。产品出现雷同,产业未形成 特色。   风险资本不足,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科技开发投入普遍偏低, 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5%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到1/10;高科技风 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产学研合作活力不够,技术开发力量不足。珠江三角洲地区大专以上文化程 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1%左右。1998年广东获准10707件授权 专利中,发明专利仅占0 .72%。企业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之间缺乏良好 的合作风气,活力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以致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 果偏少。

  二、战略与目标

  (一)发展战略   积极实施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外向带动战略,坚持高新技术自主研究开 发与高起点引进相结合,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社区产业布局与全局产业 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珠江三 角洲为核心,带动东西两翼和山区,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个中心环 节,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把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珠江三角 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成为与国际经济技术接轨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带。   1 .2005年达到如下目标:   (1)全省1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年总产值达2500亿元,高新 技术产品产值占一半以上;开发高新技术项目累计超450项;高新技术企业超 500家;科技人员占全区职工总数的40%。   (2)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6000亿元,占当 年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   (3)产业带内累计实施高新技术项目达1600项,其中60%形成规模 生产。   (4)产业带内培育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1200家,高新技术企业 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45万元/人·年。   2 .2010年力争达到如下目标:   (1)全省1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年总产值超4000亿元,占全 省高新技术产业年总产值的1/4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一半以上,年创汇 近100亿美元;力争有5个高新区超400亿元,2个高新区超800亿元。   (2)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以年平均18~20% 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超100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5%,其中出 口值占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的40%。   (3)产业带内累计实施高新技术项目3000项,其中60%形成规模生 产,5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40%具有出口创汇能力。   (4)产业带内培育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1500家,其中年产值超 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达到120家、25家和10家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45万元/人·年。   (5)产业带内高新技术产业从业人员达到60~8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 人员占40%以上。   (6)逐步形成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能源与环保 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到2010年六大产业产值要占高新 技术产业总产值的70%。   (7)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在传统产 业中形成一批能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其综合水平(产品质量、技术装备、生产 工艺、主要经济指标、科技创新能力等)得到较大的提高。

  三、重点任务

  从1999年至2005年的重点任务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加 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成果孵化、转化基地的建设;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 业、装备农业和提升第三产业;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小型高新 技术企业,开发一批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后劲的关键技术,扩大自主知识产 权份额。   (一)大力发展六大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1 .电子信息产业   ——大力发展软件产业。争取在2005年,广东的软件产品及其周边服务 在国内国产化软件市场上的比例达到20%,重点发展的软件商品占领国内相应 市场的50%,在国际上占有一定的市场。围绕广东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重点发展四类支撑软件:技术开发平台方面的电子设计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软件, 中文信息处理系统方面的语音识别、语音合成识别、机器翻译等,网络系统方面 的通信软件、网管软件、智能网软件、神经网络系统软件、网络平台软件,以及 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八大应用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软件,工业控制软 件,办公自动化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信息服务软件,金融、财税、商业和保险 软件,教育娱乐与多媒体软件,信息安全保密与病毒防治软件,以及数据加工、 定制软件、中文软件等出口软件产品。      ——发展计算机、网络产品和计算机应用产业。包括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新 型多媒体终端及工作站、并行计算机、智能计算机、网络计算机、高清晰度显示 器、网关、网卡、工业控制系统、仿真系统等。   ——发展现代通信和数字化影音产品产业。包括数字数据通信、移动通信、 光纤通信、卫星通信以及高清晰数字电视、可视电话、激光视唱及声像设备、数 字广播等。   ——发展基础元器件产业。包括新型片式元器件、平面显示器、光电子器件、 高频电子器件、大功率模块、厚膜电路、磁声光存储记示器、各类专用及通用集 成电路、数字信号处理器等。   2 .生物技术产业   ——发展生物医学、医药工程产业。包括检测与诊断试剂、单克隆抗体偶合 物类药物等,基因工程技术及产品、中成药物及中药材、生化药物及化学合成药 物、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信息技术及产品等。   ——发展轻工、食品、饲料等行业的生物技术产业。包括发酵工程技术与产 品、酶工程技术与产品、蛋白质工程技术及产品、功能性食品基料及保健食品等。   ——发展动植物及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包括生物兽药产业、植物生物技术及 产品、细胞工程技术及产品、生物肥料及农药、工厂化育苗的生物组织培养产业 等。   3 .新材料产业   ——信息光电子材料产业。包括微电子材料、光调制材料、光源材料、光传 输及光频率转换材料、图像显示材料、传感材料、信息处理、获取与存贮材料等。   ——发展新型复合及聚合物材料产业。包括非晶态合金等新金属材料、新型 陶瓷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化纤及造纸新材料、工程塑料及高性能碳纤维塑料、 石油化工新材料等。   ——发展生物医学工程材料产业。包括人工器官、整形材料、生物传感器、 人工血液、组织填充粘合材料等具有“功能”、“智能”、“活能”的新材料。   ——发展超细粉体及纳米材料产业。包括陶瓷氧化物超细粉体,碳酸钙超细 粉体、磁流体材料、膜材料、聚烯烃及工程塑料纳米复合材料等。   ——发展特殊功能材料产业。包括精细化学品、冶金新材料、稀土材料、新 能源材料和环境材料等。   4 .光机电一体化产业   ——发展电器机械和专用设备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机电器、日用电器、输 变配电设备与系统、电工器材及电力电子、包装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塑料加工 成型机械、建筑机械、农业机械等高新技术产品与装备。   ——发展工业生产自动控制与先进制造技术与工程产业。包括数控设备及精 密加工设备、各类工业生产控制机及系统、工业机器人、各类测控系统、生产过 程自动控制系统、CAD/CAM/CAT/CAE/FMC/FMS/CIMS等技 术及应用工程。   ——发展文化办公与信息自动化设备产业。包括图文传真复印设备及耗品、 数码一体速印机、电脑激光照排系统、激光印刷设备、成套文件办公系统等。   ——发展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包括电子智能医疗器械、工业生产自动化仪 器仪表、红外热成像仪和处理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电子电动仪表及系统等。   ——发展光机电一体化共性基础件产业。包括各种传感器、液压及气动元件、 伺服系统、电子电器件、各种控制泵阀、密封件及汽车电子等。   5 .能源与环保产业   ——发展高能电池产业。包括锂、氢镍等新型高能电池、高转换率太阳能电 池、电动汽车用电池及其应用配套设备等。   ——发展新型节能机电设备产业。包括变频调速装置、节能通用机械设备、 碳化硅高温耐压陶瓷换热器、节能光源、能源再利用设备、新能源装置与设备等。   ——发展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包括新型环境监测与防护设备、工业性社会化 公害防范技术与设备、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新技术及其设备、三废处理与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与设备、氟里昂替代物、可完全降解材料等。   6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产业   ——发展海岛及海洋滩涂生物、矿物资源开发新技术及新设备。   ——发展海洋药物及其他海洋生物制品产业。   ——发展海水养殖、海水淡化、远洋捕捞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高新技术及设备。   ——发展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海上交通与通讯、海洋资源勘探及海岸工程、 港口装卸等新技术与新设备。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相关基地建设   1 .高新区建设和发展要健全两个机制,实现三个转移。即健全适应高新区 发展的管理机制,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实现由享受优惠扶持政策转移到依靠高新 区自身产业发展优势上来;由外延发展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集 约化发展上来;由无选择引进企业和项目转移到高起点引进和自主开发高新技术 成果上来。   2 .努力提高开放程度,加强对外合作,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的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要加强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交流与合作,争取 缔结“兄弟友好科技工业园区”。   3 .支持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与134所大学合作, 办好“联合孵化基 地”,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实施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广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广大留学人员带技术、带 成果进入开发区创业;支持深圳、广州、珠海、南海办好“软件产业基地”;支 持广东省高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办好孵化基地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支持深圳市建立 “高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支持珠海办好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东 莞办好“现代农业国际博览会”;择优扶持若干个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办好工 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三)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装备农业和提升第三产业   1 .在轻工、纺织、机电、化工、食品、医药、冶金、机械、建材等传统优 势产业中选择100个重点企业,用高新技术分期分批进行改造试点,使之成为 科技先导型企业。改造的重点是:以“CIMS、CAD/CAM”应用示范工 程为切入点,解决企业的难点问题,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提高 轻纺工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改造生产工艺,提高设计开发能力,开拓国内外 市场;提高机电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和产品精度、性能、附加值和出口创汇能力; 围绕乙烯工程开发深加工系列产品,形成一批高附加值的高级精细化工产业;以 生物技术、重组技术和高效装备改造传统工艺,促进食品工业现代化;运用生物 工程、现代化学等先进技术开发一批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采用连铸连 轧、模锻、精密铸造、冷挤压等新工艺,开发高性能的冶金系列产品;以先进工 艺和新型材料为先导,重点发展具有防水、保温、隔音、美化、无污染等特点的 新型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   2 .用高新技术装备农业。重点是推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产后技术 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多抗动植物新品种;饲养、栽培、农副产品的保鲜、 储运和深加工等新技术、新设备;发展新型饲料、农药、农机、农肥等产品;为 区域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供新技术、新设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3 .用高新技术辐射、渗透第三产业。采用计算机、多媒体、光通信、有线 电视等高新技术重点装备交通、邮电、通信、金融、商贸、旅游、教育、信息服 务等行业。   (四)加速科技创新,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后劲   1 .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综合 配套和系统集成,发挥多领域多学科相互结合、交叉渗透的功能;注重“863” 成果的孵化和转化,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力争在高新技术领域有所突破。   2 .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要重视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高新 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培 育和催生一批有潜在效益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成为研究、 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扶持民营科 技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及其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3 .开发软件工程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基因工程技术、细胞工 程技术、发酵工程技术、新药研究与开发技术、农业生物技术、新材料生产及应 用技术、纳米技术、精密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能源生产及应 用技术、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 以长远的战略眼光、适度超前的策略,为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建设和发 展作好技术储备,提供后劲。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划和管理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 是实施“科教兴粤”战略的中心任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 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党政第一把手要亲自 抓认识提高、抓规划布局、抓政策制定和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能, 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各地政府要组织制定好建设方案和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的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 建设的规划与协调由省科委负责。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的总体布局上要注 意功能互补、联动推进;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上,强调产业间的均衡发展,避 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着力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区和其所在市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努力把高新区办成发展高 新技术产业的先行区、新经济体制的试验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示范区;要授权 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一级有关经济管理权限;区内企业有关建设和生产经营事项 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可直接到市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高新区要在原有产业基础、人才优势和经济发展特点的基础上,确定产业重 点,加强功能开发,扶持拳头产品,办出自己的产业特色。要抓好“产业配套” 工作,大力发展与重点产业相关的配套产业。   要理顺高新区的管理体制,优化领导班子,坚持高标准办区,建立适应高新 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运行机制,以及目标责任制,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16号 文件精神,对高新区实行动态管理。由省科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 对高新区进行考核,凡未达到建区要求、提出整改意见两年内仍未取得明显成效 的,报原审批机关取消其资格。   (三)建立多元化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进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试点。省和广州市、深圳市争取建立“高科技风险 投资基金”,设立“广东省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风险担保基金”,探索 建立多元化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与政策。条件成熟时,争取“广东省 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技投资公司”的股票上市。   在加大政府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向高新 技术及其产业。   疏通金融渠道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信贷计划, 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融资办法,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开展出口信贷业务。   建立健全投(融)资体制,规范投资行业,降低投资风险。   (四)发挥珠江三角洲产业聚集中心的作用,辐射扩散高新技术   政府各部门要组织和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及高新区,与两翼地区和经济欠发 达地区结成产业协作伙伴,在技术、项目、市场、劳动力和资金上互相协作,扶 持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高新技术项目。   广州要在发展支柱产业的同时,结合人才优势积极发展软件产业和环保产业, 在全省产业发展中发挥辐射作用;深圳要充分利用窗口优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 产业,着力形成我省信息传递、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基地。   采取区域产业政策,鼓励珠三角地区培育广东跨世纪战略性的高新技术产业 群体,积极扶持一批达到国内技术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在国 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高新技术产品,努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   (五)认真落实政策、加强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 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粤 发[1993]9号)、《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若干问题的决定》(粤发[19 95]7号)和《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粤发[19 97]4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在政策上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组织制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及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管 理办法。规范政府、公民与社会团体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行为、权利和义 务,依法行政,依法办区、依法办事,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环境。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专利的实施与应用,鼓励企业开发专利产品; 依法保护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对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专利产 品、正版软件等予以重点保护。   (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和造就一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人才,特别是复合型管理人才。要 认真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培训方式,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急需人才的培 养。要重视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人员、企业家的培 训。逐步建立高技术产业人才培训网络。   继续做好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级 人才,特别是在国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或曾在国外高科技企业工作 过的留学人员,利用各种方式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 带的建设与发展服务;有条件的高新区或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要争取设立 博士后流动站。   要以市场调节供求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争取每年从省内和国内高等院校或 研究机构中选拔一批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充实到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 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   (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   积极扩大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渠道,在信息、技术、人才、资金和市场 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自主研究和高起点 引进并举的方针,坚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 走国际化道路。   加强高新技术对外招商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工作,进一步密切高新区和珠江三 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与港、澳、台的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 业到境外设点或创办研究开发机构。   继续吸纳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在高新区和珠江三角洲高新 技术产业带设点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合作,吸引高新技术重大项目流向珠江 三角洲,为广东争创新优势,为祖国的强盛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