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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1-00019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1-08-03
名称: 批转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文号: 粤府〔2001〕51号 发布日期: 200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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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08-03  浏览次数:-
粤府〔20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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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 纲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三日

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2001年—2005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依据国务院批转 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结合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计划纲要。   一、“九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广东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 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经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 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一)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扶贫解困成效显著。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在全国首个由省人大立法成为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机 构并逐步形成网络。开办了广东省培英成人中专学校,填补了我省残疾人特殊中 等职业教育的空白。培训残疾人5万名,安排残疾人就业22万名,残疾人就业 率由70%提高到80%。残疾人扶贫工作普遍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计划,扶贫形 式多样有效,提前一年完成扶贫任务,在全国率先全面解决残疾人温饱问题。   (二)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落实残疾 预防措施,减少残疾的发生。组织医疗队,利用“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 下乡突击白内障复明薄弱环节。增加用品用具供应。27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 度的康复,超额完成康复任务135%。   (三)残疾人教育有新发展。全省新增特教学校21所,达到63所,在校 残疾学生达到3.3万人,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由79.5%提高到90%,职 业高中已经起步。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基本能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   (四)残疾人文体生活日趋活跃。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五 年间在国际和国内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中获得金牌71枚、银牌55枚、铜牌 63枚。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自强不息,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五)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初步形成。建立健全了残疾人事业 新闻宣传网络。新闻媒体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社会扶残助残意识逐步提高,全 省上下逐步形成志愿者助残队伍。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了突破,中等以上城 市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列入旧城区道路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规划,并逐步实施。   (六)加强了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了省、市、县残联的机构 规格,理顺了管理关系。残联干部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默 默奉献,努力工作。   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差距有逐步拉大的趋势,投入不足,残疾 人事业未能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全省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 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主要目标   ——全省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广州、深圳、 顺德市基本初步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完成广州、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 作示范城市”工作,推进地区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残疾人生活基本实现小康, 其他地区残疾人生活稳定,逐步达到小康。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使32万 残疾人不同程度的康复;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得 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就业率达到85%;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 参与面不断扩大;社会福利有所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 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社会公众为残疾 人服务的意识增强;健全法规和优惠政策,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 人合法权益;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增强。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 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市、县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高效”的残疾人工作 者队伍。   ——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表彰自强模范,激 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参与 社会生活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二)指导原则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现代化建设大局,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当 地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使其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 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用。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 社会各界广泛支持残疾人事业。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以基层为重点,为残疾人 办实事。   三、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工作   以社区康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类康复机构,提高康复质量。继续实施一 批重点工程,使3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基本解决全省残疾人对用品 用具的需求。加强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加大康复经费投入,确保任务完成。   1.继续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工作,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5万例。 加强县级医院眼科建设,提高诊疗水平。“复明二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继续为边 远山区和技术力量薄弱地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为500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 助视器及功能训练;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培训1000名低视力者家属。   2.巩固、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各地级以上市的聋儿语训部具备聋儿语训、 听力检测和社区指导功能。以市、县(市、区)、语训部、语训班(辅导站)等 机构康复为主,家庭康复为辅,对40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开展教学 研究,加强聋儿康复师资学历和短期培训及聋儿家长函授,提高语训质量,使 25%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   3.根据“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工作模式,继续推进精神病防治康 复工作。新增10个市,在覆盖2600万人口的地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 防治康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强化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协作、社 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培训,落实专项经费。   4.为1000名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为1万名麻风畸残者配备防护 用品,装配辅助用具,对其中3000名进行康复训练,改善其生活质量。   5.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逐步形成集产品供应、质量监督、 维修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在地级以上市建立假肢装配站,为26 00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完成矫形器装配1.4万件,供应用品用具15 万件;对贫困残疾人购买用品用具实施补贴,基本解决用品用具的需求;推广科 技成果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应用,有计划组织用品用具产品推介展销活动。   6.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开展 肢残、弱智儿童、聋人、盲人行走导向、低视力者助视器验配、精神病防治等康 复训练与服务。肢残者功能训练9300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900例、弱 智儿童康复训练7500例。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 好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康复机构、康复协会直接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发挥技术 指导作用,编写教材,培训骨干,提供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 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工疗站、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   7.做好残疾预防的宣传工作。执行《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减 少药物致聋;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推动食用盐加碘, 在食盐加碘措施未落实的地区,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碘,预防因缺碘 导致智力残疾;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碘缺乏 病日”等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   8.确保残疾人康复训练场地。市、县(市、区)残联要建设本级的康复训 练点,直接为残疾人提供聋儿语训、肢残训练、智力残疾训练、用品用具供应等 服务;各地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规划相应场地开展康复训练。   (二)教育   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大力推广随班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教学校布局合理,完善特殊教 育体系;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使有就业愿望的残疾 人得到劳动技能培训。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采取目标管理,从省到市、 县(市、区)自下而上签定目标责任书,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落到实处。到20 01年底,各地级以上市完成对7-15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切 实掌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2.加大对特殊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财政投入,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结合 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规划特殊学校建设,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 兴办特殊教育高中,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残疾人附设高等教育,选择两所高 等院校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就业的特殊专业。选择一至二所高等学院合作开办 残疾人特教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加强省培英成人中专学校的建设,加大投入, 力争将其纳入全省普通中高等教育系列。通过各种形式,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 育、高中教育、中等和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3.继续抓好残疾考生的报考、录取工作,使更多的残疾考生能进入高等院 校就读,力争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青年在学人数的比例达8%。充分利用远程教 学、函授教学等多种途径,使重残生或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考生有机会上大学。   4.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广泛开展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地级以上市和经济发达县要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其它地方也要积极创造条 件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坚持职业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 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将残联系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师资列入教师 序列,享受教育部门特教老师同等待遇。有计划选派特殊学校教师接受特殊教育 专业和课程的学习,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 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   6.省和有条件的市设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和贫困残疾大学生奖 学金,对贫困残疾学生给予扶助;动员社会力量,资助残疾学生。   7.继续推广汉语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举办手语、盲文培训班,在全省残 联系统普及中国手语。经手语、盲文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的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享 受特殊岗位津贴。   (三)就业与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 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采取扶持和保护措施, 促进残疾人就业,就业率达到85%。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行分散按比例安 排残疾人就业。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 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逐步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加 快福利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的步伐,完善扶持保护政策,将智力、精神残疾人 列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范围计算比例;做好残疾职工稳定就业工作,尽量避免残 疾职工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2.发展盲人按摩,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按摩是盲人适宜从事的职业, 也是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培养、培训、就业、开设盲人按摩所、院核发执照 等方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3.完善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能。根据残疾人特点,开展规 范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4.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为就业创造机会。有计划地 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开展残疾人职业培 训。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在各类培训机构中接受职业培训且交纳培训费有 困难的残疾人酌情予以补助,补助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逐步建立以 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 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残疾 人职业技术能手,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   (四)生活保障与扶贫奔康   “十五”期间,要做好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残疾人专项扶贫的措施 和力度,力争全省80%以上贫困残疾人口人均收入超过2000元,逐步达到 小康水平。   1.切实将城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范围。制定与落实 农村统筹扶助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对生活困 难的残疾职工在个人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   2.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在抓好 “四个一”(一块“保命田”,输出一个劳动力,挂上一家农业龙头企业,学会 一门实用技术)的同时,各地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开展残疾人 专项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春蕾计划”、“幸 福工程”等社会救助活动,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其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 人寄养机构。   3.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十五”期间,将在粤东、粤北、 粤西农村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建立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相结合,产、供、 销一条龙服务的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辐射全省农村残疾人,为农村贫困残疾人 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和脱贫奔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五)文化体育   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群众性文体生活,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发挥残疾人艺术、 体育的特殊作用,展示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公共文化机构努力满足残疾人的 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1.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 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殊服务和优惠;地级以上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 人有声读物馆(室),县级图书馆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   2.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社区、村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 业单位和残疾人组织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 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活动,吸引残疾人参加。   3.广泛开展“爱心赠书(报刊、磁带)”和“上门借阅服务”、“入户读 书、读报”等便利残疾人及其家庭了解信息,增长知识,充实精神生活的志愿者 文化助残活动。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办好残疾人艺术团, 开展区域内巡回演出,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做好全国残疾人 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的节目推荐组织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残疾人艺 术团的国际重大特艺活动和出访交流活动。   5.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 和扶持,理顺并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优秀运动员的多级培训体 系和奖励制度,建立残疾人体育单项竞赛制度。完成现有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无 障碍设施改造,添置、更新训练器材。建立全省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分 级人员等认证制度。办好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力争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 会取得比第五届更好的成绩。选拔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积极为国家输送优 秀残疾人运动人才,参加国际性体育比赛。   6.在广泛开展群众性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对我省残疾人竞技体 育和特殊艺术的投入,建立广东省残疾人文体活动中心,该中心集文艺排练和演 出,体育集训和比赛,以及开展文体交流活动为一体,具备国际无障碍标准的多 功能文体活动和培训基地。   (六)社会环境   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推动物质环境和信息、交 流无障碍建设。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把倡导现代文明社 会的残疾人观内容纳入各地区制定的“市民文明公约”、“村民文明公约”之中; 在中小学校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   2.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 “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要有扶 残助残的具体要求。   3.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建立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公众信 息网,宣传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 作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单位要努力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继 续办好珠江台每日手语新闻和卫视台“城际快递”手语版栏目。地级以上市电视 台开办手语新闻节目,市、县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性报刊开 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栏目。   4.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全面启动各行业 的“志愿者助残”行动和开展“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 “法律助残”等活动;宣传和表彰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   5.推进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贯彻 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立法工作, 加大检查力度;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行业规范;电视新 闻、电影、电视剧逐步加配字幕,在重大文化活动中,逐步配备手语解说主持人, 推动服务行业人员学习、掌握基本手语。   (七)社区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 的意见》和我省贯彻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充分利 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 水平。   1.各级政府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 区达标检查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 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社区各类服务机构开辟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要遵循资源共享,融为一体 的原则,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满足残疾人的各种需求。   3.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积极开展以家庭康复 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 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 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体 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社区环境。   4.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积极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残疾人工作,密切 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   5.各级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社区残疾 人协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社区工作经验; 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员的骨干培训工作。   6.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所需 的经费。   (八)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各类措施,依法行政,加大执法 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等服务,向社会和广大残疾人深入进行法制 宣传。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积 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 行专项检查。   2.完善残疾人优惠措施、政策的制定和梳理工作。县(市、区)要制定扶 助残疾人的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相关法规的制定、修订 要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3.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各项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 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企事 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显著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4.继续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 人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九)组织建设   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 务的能力;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激励 残疾人奋发进取,增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做好各级残联机构改革工作,巩固、 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 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增强 活力,提高效能。   2.做好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 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重视干部的年轻化;加速选拔优 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召开省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做好换届工作。   3.制定实施全省加强残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计划,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 力,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 人服务的队伍。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4.加快建立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充分发挥残联评议委员会的监督咨询作用。 县级以上残联都要建立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他们的需求,积极组织 各种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各级残联要重视专门协会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 场所保障。   5.建立和健全街道、乡镇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和社区及村助残志愿者联络分 站,加强助残志愿者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志愿者助残活动制度化、 规范化。   6.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引导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热爱生活、 自强自立。表彰各行各业钻研科技、勤劳致富、爱岗敬业等富有时代精神的优秀 残疾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倡导助残为荣的风尚,对助残先进予以表 彰。各行各业、各类界别的表彰奖励要充分考虑残疾人优秀代表。   7.做好信访工作,倾听残疾人呼声,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残疾人“四难” 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为稳定大局服务。   8.开展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全面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做好残疾人证的 发放、管理工作。   9.各级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要关心残联干部,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选 拔、任用,做好残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保持活力;表彰先进残疾人工 作者。   (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各市、县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 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27号)的要 求,抓紧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以改变我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匮乏、 残疾人难以得到服务的状况。   1.继续抓紧省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 施建设的投入,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立项、建设用地方面给予优惠。   2.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控制规模、适当超前、保证质量”为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规划,并成为社区无障碍设施的 样板工程。要根据残疾人的需要,综合利用场所,开展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就 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等活动,规范管理,使之真正成为残疾人之家。   3.加强残联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指 标体系,在地级以上市及县级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实现统计数据传输与汇总电 脑网络化管理;组织开发主要业务领域数据库。同时,建立与政府及横向业务部 门之间的网络联系,通过网络传输、报送数据和政务信息。   (十一)事业经费保障   为确保“十五”计划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 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残疾人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崇高而 艰巨,任重而道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残疾人状况。全社会都要伸出友爱之手,理解、尊重、 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协 助政府,依靠社会力量,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广 大残疾人要热爱生活,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 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