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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发布“惠企20条”申报指南 入驻企业和商户可获两月租金减免

时间 : 2020-06-17 09:28:2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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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驻前海管理局局属企业物业的企业现可以申请减免2020年2月和3月租金。6月16日,记者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获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下称“前海惠企20条”)申报指南已发布。预计此次扶持涉及资金1.1亿元,将惠及上千家企业,单个企业最高可获超500万元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本月内申请。

  率先对企业租赁市场化物业予以租金补贴

  为进一步助力区内企业度过疫情“寒冬”,前海管理局围绕服务业企业在抗疫情和复工复产达产上面临的主要“痛点”问题,对症下药重磅推出20条硬核惠企措施,从办公租金减免、商业补贴、人才住房免租、金融纾困、用工支持、防疫物资采购补助等方面对前海企业进行全方位扶持。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惠企措施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力度大。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主要体现在经营停滞但租金、员工薪金、利息等刚性成本仍需不断支出,因此“前海惠企20条”重点对这一“痛点”下猛药。

  比如,对前海合作区内写字楼裙楼、地下、园区配套的餐饮类、便利店类商户,2020年2月、3月的实际支付租金予以全额补贴,4月至6月的实际支付租金予以3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力度大、时间跨度长,是深圳对餐饮零售行业租金减免力度最大的措施之一”。

  二是覆盖全。涵盖了办公用房租金减免支持、商业租金减免支持、人才住房减免支持、金融纾困支持、企业用工支持、港澳台企业特别支持等12个方面,多方位缓解企业租金压力大、用工难用工贵、生产经营受阻等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租金压力大问题,在继局属企业物业减免2个月租金之后,将非局属企业所有的市场化物业也纳入租金补贴范围,这也是深圳首个对企业租赁市场化物业予以租金补贴的支持措施。

  三是门槛低。为了扶持前海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前海惠企20条”对申请扶持的企业并未设置较高门槛,大多措施仅要求注册地、经营地与税收缴纳地在前海即可享受,对企业的营业收入、税收贡献等并无要求。

  港澳台企按3月实缴社保金额50%补贴

  “前海惠企20条”还重点关注了前海港资企业诉求,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的港资企业,按其2020年3月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可至30万元。澳资、台资企业也参照此标准执行。

  同时,前海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期间,还将前海第一批创新型产业用房用于支持香港专业服务业和重点科技项目落地;开通前海港资企业24小时抗“疫”热线,为因香港入境强制检疫政策而滞留在深的港企员工提供临时住所,保障无法返港人员正常生活;结合香港创业团队普遍需求,推出梦工场第一批创新创业服务清单,支持前海创业青年尤其是香港创业团队复工达产,港资企业复工率达99.1%。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4月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已累计注册港资企业12292家,注册资本13257.95亿元。其中前海片区港资税收30.45亿元,占前海片区整体税收的16.5%。

  据悉,此次“前海惠企20条”还特别予以叠加配套支持,即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该措施有重叠的,企业可以叠加享受。

  ■企业可获哪些补贴

  关键词1:租金减免

  商业综合体主动为商户减免租金可获最高500万元补贴

  租金扶持是“前海惠企20条”的重点,近1/3的措施都与此相关,包括办公用房租金、商业租金、人才住房租金等减免支持。

  其中,办公用房租金方面,对入驻前海管理局局属企业物业的企业,按照《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局属企业物业减免租金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意见》规定,减免2020年2月、3月租金。

  对入驻非局属企业物业的企业与社会组织,且租赁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按照2020年2月、3月实际支付租金的2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如前海合作区内办公用房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主体(国有企业除外)主动为入驻企业减免2020年2月、3月租金的,则可按减免租金总额的50%予以支持,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商业租金方面,对前海合作区内写字楼裙楼、地下、园区配套的餐饮类、便利店类商户,2020年2月、3月的实际支付租金予以全额补贴,4月至6月的实际支付租金予以3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前海合作区内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国有企业除外)主动为商户减免在2020年2月、3月租金的,按减免租金总额的50%予以支持,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承租前海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的员工,可免收2020年2月、3月租金。

  关键词2:用工支持

  2月至6月招收新员工,企业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

  在助力企业正常运营上,特别是复工复产和稳就业上,“前海惠企20条”在企业用工、防疫物资采购和法律服务上予以立体支持。

  在企业用工上,注册地、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的非国有企业,如2020年2月至6月招收新员工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600元/人的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的“四上”企业或用人规模50人以上的企业,按其2020年3月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防疫物资采购上,企业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复工复产的,根据企业2020年3月实际社保参保人数分2—9人、10—49人、50—199人、200—499人、500人以上等五个档次,分别给予1000元、3000元、1万元、2万元、3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安装自动红外筛检仪的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则按照设备实际价格和安装服务费的30%予以支持,每台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

  而企业为应对疫情防控法律纠纷和风险,加强合规和风控管理,聘请在前海合作区内注册与经营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按照法律顾问合同价格的3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6万元。

  获省市“新冠病毒应急防治”专项支持企业

  关键词3:科技成果奖励

  可配套奖励最高200万元

  为鼓励入驻合作区内的科技企业在防疫抗疫上多出科技成果,“前海惠企20条”将对获得广东省、深圳市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企业,按照省、市支持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研发疫情防控药物、防疫物资、诊断试剂、疫苗、医疗设备、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包括无人机、智能测温、智能疫情防控系统、防疫知识多媒体宣传平台及产品等)、远程办公、线上培训、在线医疗等应用产品并投入市场运用的企业,按照2020年2月至6月产品研发投入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前海惠企20条”还予以金融纾困支持,包括对于2020年2月至6月成功发行疫情防控债的企业,按照融资规模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前海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搭建前海中小企业“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便利获取各金融机构的惠企金融政策与产品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