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自1月1日起,广东省对省药监局纳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免征注册费。疫情结束后,对于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审批程序获批批件仅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再次申请相同行政许可事项的,其注册收费标准按零收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