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及时落实各项促进就业补贴政策,进一步研究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支持帮扶措施,做好政策储备,努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用工岗位。对确因疫情影响逾期办理促进就业补贴业务的企业,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至疫情解除三个月内完成。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50%至2021年4月30日;继续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0年12月底, 其中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降至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降至0.6。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发展,对在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