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专题 >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费用减免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统一按原价水平的95%结算

时间 : 2020-02-22 20:57:10 来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打印】 【字体:

  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