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深中通道新客流,推动中山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餐饮质量指导意见,在食品安全、价格和服务三方面提出共计11条意见。
其中,在严守价格底线方面,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各餐饮经营者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强制收取茶位费,不得收取开炉费、开瓶费等,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同时,各餐饮经营者应向就餐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如收取茶水、果品、小吃、调料等各项费用,应当在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
在落实明码标价方面,商家要依法在店内、菜单、自助点餐小程序等显著地方明确标示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计量单位、规格等内容。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其他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各餐饮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不借深中通道通车机遇变相涨价、加价销售,不得强制将特色菜品搭配销售,不得通过“好评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作出指定评价,不得使用“作弊秤”宰客。合理收取服务费、停车费。
指导意见还要求餐饮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以宾至如归提升“食在中山”影响力。例如鼓励餐饮单位优化停车位管理,做好停车引导服务,提供更多线上排位、点单、结算等便利服务;鼓励已超接待负荷餐厅主动分流客源到周边美食名店,形成中山饮食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