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麻章法院审结首宗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诈骗案件,被告人杨某才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口罩名义,先后诈骗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0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被告人杨某才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现状,在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上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通过要求被害人先转账再发货,被害人转账之后,随后删除或拉黑被害人的方法,先后骗取了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150元。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才亲属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麻章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虚构有口罩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1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才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又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其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现状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疫情防控期间,麻章法院高度重视涉疫情案件的办理,该案从法院立案到审结,仅用了13天。通过依法及时惩处涉疫情犯罪行为,发挥惩罚教育的作用,坚决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