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政法工作满意度4次蝉联全省检察系统第一;起诉涉黑案件数和起诉渉恶案件数排名在全省前列……7月9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检察机关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成果成效。
今年,江门市检察机关坚持将疫情防控与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上半年,江门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33件1369人,提起公诉1830件2620人。其中,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41件,起诉省、市监委移送和省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25人,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9件30人,起诉32件165人,批准逮捕渉未成年人犯罪71件104人,起诉77件131人。
立案类型方面,监督立案37件,监督撤案32件;纠正漏捕53人,纠正漏诉140人。受理民事申诉88件,平均承办周期同比缩短12.26%。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9件,同比增长58.1%。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2件,同比增长83.33%。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70件,涉及执行金额约74万元。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87件,挽回公益损失近290万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
自公益诉讼立法实施以来,江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近370亩,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矿产资源价值超400万元。相关被告被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约50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共计约590万元。
内设机构改革,更是为江门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内生动力。调整后,该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行使将进一步优化。在本次调整中,江门市检察机关部门总体减少22个,精简比例为34%。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中,江门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专门负责办理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据了解,江门是全省仅有的两个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均独立设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的地区。
接下来,江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年初提出的“五个融入”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六稳”“六保”为使命,推动检察履职工作稳进;以新时代检察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化检察中心工作落实;以“政治、业务素能双提升年”为牵引,持续推进自身建设水平提升;以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为载体,抓细抓深抓实基层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