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趋势向好,不意味着可以不遵守防控规定。近期,广东警方连续通报了多起不配合疫情防控被追责的案例。
日前,广州黄埔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女子在进入鱼珠街某小区的超市时不佩戴口罩、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不听劝告。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该女子进行教育,并提供备用的新口罩要求其戴上。女子拒不听从民警劝告,并辱骂民警。经多次警告无效,民警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过程中该名女子拒不配合,并将民警手臂咬伤。经警方调查,女子黄某为该小区的租户,黄某对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妨害公务的行为供认不讳。经医院对其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查,结果呈阴性。目前,黄某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广州市公安局维权部门已介入调查。
近日,惠州市淡水街道白云社区三人排查小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联合土湖派出所,为辖区内需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电子封条”安装工作,不料在安装过程中遭到居民刘某的强烈抗拒。三人工作小组多次劝导刘某配合“电子封条”安装工作,并向其保证,隔离期结束后立马拆卸“电子封条”,但刘某仍然坚持拒绝配合,并对工作人员持续进行语言上的辱骂。多次劝说无效后,土湖派出所决定对刘某一家进行强制隔离措施。在实施强制隔离的过程中,刘某丈夫阻挠执法,并试图到厨房拿刀。情况紧急,土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对刘某丈夫进行严重警告,警告无效后当场将其制服,最终将刘某一家送至区疫情隔离酒店进行隔离。
警方提醒,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相关防控措施。对干扰、阻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