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我省印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式进入常态化阶段。
意见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目前,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均为低风险的地区,并已连续14天没有境内的确诊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向好的态势持续巩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疫情防控将是一场“持久战”,市民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松劲、不松懈,慎始如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推广分时段预约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娱乐休闲场所是否可开放的问题,意见指出,各地需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为满足市民就医需求,确保就医安全,意见明确,要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要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保障群众就医,全面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落实院感防控督导员制度和探视陪护制度,强化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此外,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应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如何做好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的防控?意见指出,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单位继续落实高于社会面的管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制探视人员数量,对新接收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禁止有可疑病症工作人员上岗。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
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检测服务
接下来防控措施会如何变化?意见指出,广东将继续扩大检测范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母婴服务类机构等工作人员实行“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意见明确,“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提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加强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
意见还明确,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构建医防相结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口罩、预防和治疗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防护和医疗物资生产储备,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保留各地定点收治医院,优化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
为进一步完善粤港澳联防联控措施,意见指出,要发挥粤港澳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三地之间信息通报、病例治疗、防护物资保障、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应急联动措施。统筹做好港澳入境人员的疫情防控与保障港澳生产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建立粤港澳健康证明、检测结果等互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