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吁再次引发关注。4月23日,据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该局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打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打严防隐秘性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联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及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购买、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
此外,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12345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分析和梳理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在法律法规方面,通知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在适用《条例》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对同一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的监管和指导,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条例》明确的责任义务,对违法行为既要严格依法处罚,同时也要利用行政指导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