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以集体学习研讨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省政府和各部门党组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把相关精神贯彻落实到省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贯彻宪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奋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东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要深入推进宪法贯彻实施,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省政府和各部门党组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认真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严格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政府的使命,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专题学习会议结束后,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和“三年见成效、五年大提升、十年根本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增强工作紧迫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找准问题短板,定准目标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强政策供给,以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国前列。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要转变财政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放开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管;转变部门预算管理权责配置,切实做到权责明晰、各负其责;精简财政资金和项目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效率,提升审批专业性和精准度;精简预算执行流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市县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