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指引,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补贴8万元、更新动力电池每车补贴4.2万元。此外,针对道路货运业户的深圳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引也同期发布。
根据公告,更新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的申请人需为城市公交企业,即深圳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汽三大公交企业。申请人需要将名下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含当日)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不分车型大小统一每辆车补贴8万元。或者申请人将名下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其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动力电池是指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深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
如何申报
公告称,申请人应当向属地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补贴金额,并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方面,实施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报废货车需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二是车辆所有人新购置的车辆需是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三是车辆所有人新购置的货车需为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以上三种情况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申领补贴,从1万元/辆-9.5万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