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云浮召开《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相关情况。
据悉,《办法》是全国首部规范涉企联合检查行为的政府规章,已于4月23日在云浮市正式实施,是自2015年云浮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一部政府规章,也是云浮先发先行打出加强行政执法协同体系建设的特色实招。
“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日常检查中通过整合行政检查事项、优化部门协同与层级联动等方式,在同一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的联合检查。
近年来,云浮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高质量发展的底盘愈加坚实。
市司法局在发布会上介绍,“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清单制度,目前已出台两批检查任务清单,涉及19大类,联动22个检查主体,涉及73个检查事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政策覆盖面正不断扩大。
《办法》施行后,如果企业已经接受了联合检查,除非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有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况,非经批准不会在当年再次对这家企业进行相同内容的检查。以后,综合查一次将逐步成为常态,单项检查为例外。
同时,《办法》鼓励使用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企业经营“远程把脉”,实现“不打扰”精准执法,并建立检查对象回访、企业联系点等制度,推动企业困难和需求及时回应、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