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将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市场准入手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对我省巩固商事制度改革先行优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办事环节减少了、效率提升了。企业登记时,原来需要依次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五证”,现在只需要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自2012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拉动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有力服务了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战略部署。
我省商事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坚持“放、管、服”结合,在放权上持续加大力度,在监管上积极开拓创新,在服务上不断优化改善,各项改革措施得到有力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等改革预期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工商注册各项便利化改革
一、探索推进更多证照合一
2015年4月以来,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深圳等地先行开展“一照三号”“一照一码”改革试点基础上,从2015年9月1日起,我省在全国先行全面推开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同时,省工商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更多证照的合一,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增创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其中,深圳市、珠海市、江门市分别于2015年7月1日、8月31日、9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亦已实现更多证照合一。江门市于2016年8月15日起实施“九证合一”改革。
此外,经国务院同意,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委的部署,全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广东拟提前一个月于11月1日率先实施。
二、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作为牵头单位之一(省工商局、编办、自贸办牵头),省工商局在前期赴上海等地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贯彻“放活、管好、服务优”的总体要求,研究起草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梳理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8月10日,横琴新区片区正式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目前,省工商局正与省自贸办联合向省府办呈报《关于提请印发〈广东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请示》,拟于11月在横琴召开“证照分离”改革现场会暨培训会,12月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三、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
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全力拓展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目前,已在省工商局直属局和广州、深圳、汕头、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揭阳、佛山顺德、珠海横琴新区等地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
截至2016年8月31日,试点地区共发放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9448张,生成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约804390份(不含深圳)。
四、推进其他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
在结合去产能、出清“僵尸企业”方面,工商部门支持深圳、东莞、江门、横琴等地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探索简化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同时,开展“同城通办”改革试点,方便申请人不受市场主体住所以及名称中行政区划的限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主选择服务大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各项业务,目前,广州、深圳、佛山、江门等地已推开此项便民改革。
同时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及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登记限制,探索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完善名称争议。
五、加强法制建设
巩固改革成果
我省举全工商系统之力,牵头起草《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已经省人大通过,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工商总局在广东先行试点的简化登记程序、名称自主申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完善“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所登记、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与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成果均通过《条例》固化下来。
创新监管方式▶▷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工商部门主动适应“先照后证”改革后“宽进严管”的需要,创新市场监管制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推动建设新形势下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通过建设上线“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收录全省830多万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并进行公示,系统累计浏览次数达4.39亿次,使社会公众实时了解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有效化解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风险。
在刚结束的2015年度年报中,全省有534.06万户市场主体报送公示了年度报告,公示市场主体数量居于全国首位。企业年报率为84.40%,在大幅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的情况下,保持了与改革前企业年检率基本持平,大部分企业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主年报意识已初步养成。另有76.46万户(次)企业主动公示了注册资本认缴、实缴变动、行政许可变动和知识产权出质等即时信息。
改监管巡查制度为随机抽查制度。省工商局积极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了抽查监管清单,有效保证了监管检查的公平公正,避免监管执法的随意性。
2015年全省工商部门开展5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随机抽查市场主体21.20万户次,抽查发现3.77万户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大力推行信用监管,探索推进联合惩戒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院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纳入企业登记“黑名单”,在办理企业登记中实施限制措施。截至2016年8月,全省有60.91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主体申请办理工商业务4741人次,有效发挥了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主动开展跨部门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联络磋商,现已与省气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签署了相关协议,与省发改委、气象局、人行广州分行、税务等达成初步共识,推进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构建监管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亮点频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省工商局切实履行职责,牵头制定《广东省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加强指导,统筹推进。
首开市场监管地方立法先河
此前,省工商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今年7月28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全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吸收巩固了我省在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及开展“两建”工作的重要成果,重点解决市场监管中原则性、规律性、共性问题,重点规范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适当、合理履行监管职责,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的组织法。《条例》在全国首开市场监管地方立法先河,对于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强化商改后续监管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编制《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
牵头编制《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这是全国首个列入省(区)一级五年重点专项规划的市场监管工作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广东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总体思路、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改革举措,是谋划和引领未来五年广东市场监管改革的行动纲领。
搭建12345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我省在全国率先以12345热线为载体,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资源,建立集消费维权、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的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截至2014年12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上线运行12345投诉举报平台。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面吸收了广东的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目前,全省整合投诉举报功能的政府职能部门2070个、整合线路1280条,配备接听坐席2872个,年均接听量达3500多万个。几年的建设实践表明,12345投诉举报平台对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市场秩序的好转,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日益成为政府服务、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建设了广东1234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中心,实现对全省12345投诉举报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利用。制定《广东省12345投诉举报平台数据标准规范》,实现了各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与省数据分析研判中心的数据对接。
成效▶▷五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一、市场活力明显增强,社会投资创业热情持续高涨。
截至今年8月份,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854万户,占全国总量(8,258万户)的十分之一。其中,内资(非私营,下同)企业21万户,私营企业294万户,外商投资企业12万户,个体工商户523万户。这五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今年1-8月,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06万户,注册资本(金)4.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和71%,注册资本(金)增速大幅领先户数增速,反映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效激活了投资热情,体现了近年来社会的投资意愿、投资实力逐步增强。
二、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区域聚集发展特征明显。
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新登记各类企业的分布为第一产业1.35%、第二产业12.14%和第三产业86.51%.从区域分布来看,新登记企业主要聚集于珠三角地区,珠三角新登记企业占全省新登记企业总量的81.19%.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省新增从事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同比增长将近八成。
截至8月底,全省实有各类企业327万户,与商改前2011年末的138万户相比,增长了137%.商改四年多以来,全省每千人(按常住人口计算)拥有企业数不断增长,今年8月底达到30户。我省该项指标目前已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最高水平,今后将跨越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向发达经济体不断靠近。
三、支撑就业作用明显,民营经济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一极。
改革进一步促进了就业,激发了广大民众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商改四年多以来,我省实有市场主体从488万户发展到854万户,净增加36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净增加183万户,个体工商户净增加175万户。工商总局与国家统计局关于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跟踪调查数据显示,每个企业平均吸纳就业7.4人,每个个体工商户用工2.9人。按此匡算,四年多来,我省新创造就业岗位1862万个。由此可见,改革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对冲了经济下行的压力。
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部署,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放宽准入门槛、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支持引导“个转企”,“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服务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登记,发挥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股权出资登记的作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成效。
“一照一码”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我省共向176.31万户企业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其中,新设企业营业执照74.27万份,变更、换照的102.04万份。省工商局累计向质监部门、税务部门交换全省企业登记信息及涉税信息703.83万条。
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1. 市场主体新登记量和存量呈现出持续高位平稳增长的态势。
2012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82万户,2013年110万户,2014年130万户,2015年138万户,2016年8月底106万户,预计2016全年将超过140万户。商改四年多以来,我省新登记市场主体累计达到566万户,年均新登记户数超过100万户。
商改前的2011年年底,全省存量市场主体为488万户。2012年至2016年1-8月的各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户数分别为516万户、582万户、674万户、779万户、854万户。商改四年多以来,我省实有市场主体存量增长率分别为6%、13%、16%、16%、9.6%(2016年1-8月),自2013年起每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率。
2. 市场主体总量等五项指标排名全国第一。
截至今年8月份,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854万户,占全国总量(8,258万户)的十分之一。其中,内资(非私营,下同)企业21万户,私营企业294万户,外商投资企业12万户,个体工商户523万户。这五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3. 民营经济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一极。
2013年我省私营企业数量反超江苏省,跃居全国第一,2013年年底突破150万,2015年年初突破200万,目前达到282万户。商改四年多以来,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210万户,占全省新登记企业的95%.新登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共计541万户,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