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财政厅消息,省财政安排35亿元资金支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工作,日前,第一批资金14亿元已下达各市县,第二批激励性奖补资金21亿元,将根据各典型镇初始分配的剩余额度,结合典型镇培育评价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清算下达。其中,首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80个典型镇规划方案编制、人居环境整治、风貌品质提升、设施服务优化和产业发展促进等五方面工作,有力提升典型镇的发展水平。
此外,第二批激励性奖补资金21亿元,将根据各典型镇初始分配的剩余额度,结合典型镇培育评价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清算下达。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批次典型镇培育资金通过资源要素集中投入,推动圩镇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建设规划编制,推动集中连片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公厕建设管理和“六乱”整治等工作,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全方位提升典型镇的发展水平,推动打造圩镇省级示范样板。
为确保资金投入安全规范,在资金管理方面,遵循“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的要求,资金安排与项目紧密衔接,建立资金台账,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在资金监控方面,实行直达管理,依托数字财政系统主动开展全过程动态监控,提高直达资金监管质效。
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级主管部门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强化问责问效,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各类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的原则开展日常监管、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