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打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近期,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大型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5.5亿元。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聚焦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等指标,按照激励先进的原则,对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予以差异化资金支持。
本次下达的资金由地市政府用于向园区开发运营公司注入资本金或者通过股权投资、政策性基金等方式统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以激励地市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产业项目引进和发展。下一步,省财政将督促地市按照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