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提出,广东民政部门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要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制度;细化落实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持续推进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民政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落实好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
此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