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据省自然资源厅消息,自2019年7月至今,广东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通过《关于助推我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具体措施》(简称“土十条”)政策共获得自然资源各类补助2.54亿元、乡村振兴资金70.46亿元,节约资金16.36亿元。同时,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林指标得到基本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修复、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林下经济等产业加快推进,助推了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快速发展。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共向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发放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补助1.3亿元,各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初步方案,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全部完成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有序推进,乡村生态绿化美化进一步加强。
同时,优先安排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垦造水田各500亩。梅州、汕尾等地享受单独选址的公益类项目以每亩30万元保护价购买省级水田指标,节约资金16.36亿元。
在加快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面,广东支持韶关开展粤北南岭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下达27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连南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有序开展,韶关复绿矿山石场38个、263公顷,造林与生态修复93万亩,综合治理石漠化地区14.07万亩,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特别是在拆旧复垦方面,广东支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优先交易拆旧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达1.11万亩、成交金额达70.46亿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大笔资金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南粤古驿道保护修复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2020年,广东向老区苏区投入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专项资金1.2亿元,约占全省总金额的57%。加快古驿道连线连片开发利用与红色遗址保护,巩固提升南雄梅关—乌迳古道等红色主题线路,规划建设粤北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吸引了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各获得300亩用地扶持指标,2020年又预安排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所在市指标2.74万亩优先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建设。
在多种措施的支撑下,广东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用林指标得到优先保障,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整体提升30%以上,保障了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用地用林需求。